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大学医学部校园网电子邮箱的管理,充分发挥校园网电子邮件服务的效能,更好地服务于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大学医学部信息网络建设与管理规定(试行),特制定《北京大学医学部校园网电子邮箱管理规定》。
一、组织管理
北京大学医学部校园网电子邮箱由信息通讯中心唯一提供并负责管理,校园网内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设立邮件服务器对外提供服务。使用电子邮箱的师生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本规定。
二、服务对象
(1)医学部在职和离退休教职工、全日制在籍学生可开通个人邮箱一个。
(2)医学部各院系、管理机构、群团组织、直属单位可申请一个公用邮箱。
(3)医学部学生毕业后,其校园网邮箱继续保留。
三、办理流程
(1)邮箱帐户实行实名制管理,符合申办条件的人员可从校园网上自助开通个人邮箱并设置密码。
(2)申请公用邮箱需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校园网公用邮箱申请表》,信息通讯中心核准后为用户开设邮箱。各单位公用邮箱必须指定专人管理。
(3)遗忘邮箱密码,可登录校园网络应用自助服务平台重置邮箱密码。
(4)对于离职人员或机构有变动的单位,可携带个人有效证件或单位证明到信息通讯中心办理邮箱帐号的变更。
四、行为规范
(1)邮箱帐户仅限本人使用,禁止将本人帐户转借他人或借用他人帐户;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信息安全保密条例;
(4)遵守所有与电子邮件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5)不得利用邮件系统故意传播不健康信息,或进行商业广告活动;
(5)不得利用电子邮箱发送垃圾邮件、病毒邮件,对他人进行骚扰;
(6)不得盗用、破坏他人邮箱账号;
五、管理细则
(1)邮箱命名需遵守规则,用户邮箱使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命名,不能与其它用户邮箱重名,医学部校园邮箱域后缀为@bjmu.edu.cn和@hsc.pku.edu.cn,对应用户同一邮箱;
(2)校园邮箱容量有固定限额。个人邮箱容量定额为5G;公用邮箱容量定额为10G;校友邮箱容量定额为500M;
(3)由于邮箱配额有限,用户应及时登录WEB页面清理邮箱,尽量不要在服务器保留邮件副本,避免因使用空间不足引起邮件收发故障;
(4)用户应做好邮箱重要信息的备份工作,信息通讯中心不承担因国际线路中断、设备异常故障等事故导致信件的延误或丢失的责任;
(5)为保障邮件系统安全,信息通讯中心对撤销建制部门的公用邮箱帐号进行停用处理,对一年内闲置的邮箱账号进行锁定,经身份认证后方可重新激活;
(6)校园网邮件服务器提供了非法内容过滤、垃圾邮件过滤、病毒过滤等限制措施保护邮件系统,如利用邮件系统发送垃圾邮件、发送不良信息,信息通讯中心将封禁邮箱。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由信息通讯中心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